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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安排,按照《北京工商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2〕35号)的相关要求,现就编报2023年校内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2023年工作计划,做好编报工作。

一、预算编报原则

统筹兼顾。严格遵循“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压一般性支出、促高质量发展”的预算编制原则,在保障刚性支出的基础上,紧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集中财力优先保障2023年的重点项目,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成熟度安排预算,全面统筹考虑各类经费。

厉行节约。坚决贯彻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等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从严控制资产购置更新。

讲求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控制成本,提质增效,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项目的事前论证与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应科学合理、可量化、可考核,提升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预算编报范围和要求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各部门应按照编报职责范围编报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填报部门预算申报表(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计划财务处,具体编报范围如下。

(1)部门人员经费预算

人事处负责汇总编报教职工(含非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补贴、奖励、社保、公积金、房补、物业补贴、采暖补贴等经费预算。

学生处、教务处(四六级奖励、数学竞赛奖励等)负责编报本科生奖助经费预算。

研究生院负责编报研究生奖助经费预算;国际交流处负责编报留学生奖助经费预算。

(2)部门运维经费预算

①各党政部门(含教辅单位、群众组织)日常运维经费按在职在编人数定额管理编报。日常运维经费包括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图书资料费、打印费、市内交通费、邮寄快递费、差旅费、办公设备维修费、工作餐费等。

②各学院办公经费,原则上按在职在编人数及人均2000元定额管理编报。

(3)部门业务经费预算

①教学业务费。各学院负责根据业务需求和学生人数测算编报本学院本科生教学业务费和研究生教学业务费。

②招生就业经费。由招生就业处根据工作计划及相关政策统一测算编报。

③学生活动费。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分别根据学生类型、人数和相关政策统一测算编报。

④党员活动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相关政策统一测算编报。

⑤后勤保障运行费用。由公共事务处统一测算编报。

⑥其他业务费。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开展特定业务的支出,应写明测算过程及依据,已在部门日常运维经费中按定额安排的预算内容,不得再重复申报。

为贯彻财政关于过“紧日子”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形下压减会议费支出的要求,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原则上应尽量在校内或线上举办会议。

(二)项目经费预算

1.各单位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经党政联席会或处(院)务会集体决策后申报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2023版)(附件2),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项目归口部门。

2.归口部门需组织项目论证,论证专家组成员由至少5名校内外副高(副处)或以上级别人员组成,组成人数应为奇数,200万(含)以上的项目需要有三名或以上校外专家论证。专家组论证后应填写项目评审报告并签字。项目经费预算中包含单价超过30万的大型或进口设备的,需由国资处组织针对设备的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

3.项目经费预算中不得包含办公设备购置支出,严控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一般性支出,其中差旅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劳务费不得超过审定总金额的20%,包括专家讲课、咨询劳务费、学生劳务费等。

4.各归口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论证、筛选和排序,涉及“三重一大”的项目需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论证通过的项目填写2023年归口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3),经归口部门负责人及分管业务校领导签批后提交计划财务处。

三、提交要求

各单位应于8月19日前值班时间将部门预算申报表纸质版提交计划财务处综合楼221室,各归口单位应于9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及归口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计划财务处综合楼221室,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wc@pub.btbu.edu.cn。


附件1.部门预算申报表

附件2.项目申报书(2023版)

附件3.归口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


                                                                   

计划财务处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