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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申请预算调整的通知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支出结构 加快预算执行有效支持首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通知》(京财预〔2022〕1196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的要求,同时为提升学校资金使用效率和预算执行进度,保障本年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的要求,原则上按照年初预算的50%压减差旅费、会议费(主办)、培训费(主办)、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压减范围包括部门经费和校内专项经费中以上预算项。

2.如有年度重点工作还需资金支持的,可按《北京工商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2】35号)相应程序申请新增项目预算或追加年初预算,填报北京工商大学预算调整申请(附件1),新增项目预算需提供项目单位党政联席会/处务会会议纪要及归口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经项目负责人、归口单位负责人、分管业务校领导签批后提交计划财务处。

3.各单位应结合疫情影响及后半年的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判断年度资金支付进度,保证项目支出按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根据本年初预算批复的要求,6月底项目支出进度应达到40%,对于支出进度未达到40%的项目,将按要求进度与实际支出进度差额的20%予以收回。如项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执行的,应及时主动交回资金并申请调减预算,填报北京工商大学预算调整申请(附件1),经项目负责人、归口单位负责人、分管业务校领导签批后提交计划财务处。

4.如因客观原因需在项目内各预算项间调整且项目总额不变的,应保证项目绩效目标不变,且调整金额不得超项目总额的30%,调整后劳务费总额不得超项目总额的20%,填报项目内预算调整申请表(附件2),经签批后提交计划财务处。

5.预算调整申请表受理时间截止7月10日,纸质材料提交至综合楼2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wc@pub.btbu.edu.cn。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预算调整申请

附件2:项目内预算调整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