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园公告

巡察预告

根据《中共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12日起,学校将派出九个巡察组,聚焦市委巡视和校内巡察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学校接受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校内巡察工作的基础上,对2018年以来接受巡察的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为期一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审计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科学技术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园建设处、公共事务处、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档案馆)、信息网络中心、经济学院、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体育与艺术教学部等28家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

二、巡察内容

(一)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被巡察党组织是否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和巡视反馈相关问题,主动担当整改主体责任;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学院党委书记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是否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凝聚工作合力,取得整改实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位。

(二)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是否逐条制定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有计划、分步骤进行整改;巡察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没有搞花架子、形式主义、空喊口号的问题;是否存在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等问题,是否存在整改“搞变通”“打擦边球”等问题,整改问题有没有“反弹和复燃”,有没有虚假整改;整改是否举一反三,是否持续不懈抓整改。

(三)建章立制是否到位。制度建设是否符合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堵塞漏洞;制度执行是否严肃严格,能够切实落到行动上,做到公开透明,有没有对制度视而不见、我行我素或搞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问题;是否建立了长效机制。

(四)群众满意度是否到位。了解师生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成效是否认可,对巡视巡察问题的整改效果是否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学校党委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以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将于近期陆续通知各巡察组人员做好巡察入驻前的各项工作准备。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电话、电子信箱等渠道接受来信来访。

联系电话:68984016(工作日8:00-17:30)

电子信箱:dwxcb@pub.btbu.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综合楼1007室转巡察办,邮政编码:100048。


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