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公安机关通知,要求学校依据《北京市集体户籍管理办法》和学校集体户相关管理规定开展教职工集体户清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清理户口人员
1.教职工集体户内本人或其配偶已购买北京市合法产权住房且符合落户条件、应销未销(含已变更国籍等)、已离职等人员。
2.涉及人员名单出于保护个人隐私考虑,将一对一通知各单位。
二、具体工作事项
(一)通知告知
1.涉及在职教职工:由所在单位逐一提醒告知本单位涉及教职工,并做好思想工作尤其党员和领导干部,让教职工明白此项工作是北京市公安局按照户籍管理政策要求执行户口清理工作,并督促教职工配合办理户口迁出事宜。
2.涉及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逐一提醒告知并做好思想引导。
3.涉及调离、离职人员:由保卫处联系告知,督促迁出户口。
(二)户口迁出
执行本市范围户口迁移流程,本人携带个人户口页、学校教职工集体户首页复印件、房产证前往房产属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具体事项可以通过学校户籍微信服务号咨询:13693622468。
三、相关管理措施
1.本轮学校教职工集体户清理工作截止2026年9月25日,涉及人员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户口迁出学校教职工集体户。
2.北京市有关部门将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目前已经统计相关人员政治面貌和职级相关数据。
3.甘家口派出所针对拒不配合迁出人员暂停办理户籍变更等事项。
4.学校针对拒不配合迁出人员将暂停办理户籍相关业务,不予借用本人户籍页和学校教职工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保卫处 人事处 教师工作部
202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