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加强学校外事工作管理,推进外事基础工作建设,从而促进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深入开展,学校拟决定在各学院、教学部设立外事联络员。请各学院(部)根据职责需要和条件要求确定1名外事联络员,并填写外事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于11月23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一、外事联络员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外事工作方针,热爱外事工作;
2.具有教学或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和涉外工作的基本素质,外语能力突出者优先;
3.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本学院(部)学科专业特色及教学管理流程。
二、外事联络员的职责
1.坚持“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涉外工作原则,根据“外事无小事”的要求,履行归口管理本学院(部)国际交流合作及港澳台工作的管理职责,包括:国际交流合作、涉港澳台交流合作、外国(境外)专家管理 、来华留学生管理、出国留学生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涉外规章制度和规划、国际会议管理等;
2. 结合学校外事工作总体安排,在本学院(部)直接领导和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下组织和开展本学院(部)的涉外交流工作;
3.参加学校组织的外事工作会议和专业培训;
4.组织和实施本学院(部)的涉外宣传,落实和检查本学院(部)的涉外政策执行情况;
5.建立本学院(部)的外事工作档案,负责本学院(部)的外事信息和外事统计工作;
6.与本学院(部)有关的其它外事工作。
三、外事联络员的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领导要根据外事工作原则和要求严格管理外事联络员的工作,为外事联络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外事联络员上报的各类外事信息和数据,都须经本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报送方式:请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wb@pub.btb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阜成路校区综合楼1203室。
联系人:贺冬萌
联系电话:68984669
附件:外事联络员信息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1年11月21日
附件:
外事联络员信息表
学院(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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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联络员 基本信息 |
姓名(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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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拼音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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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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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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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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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室电话 |
良乡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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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成路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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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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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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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负责人签章 |
签字及公章: 日期: |
(拟稿:贺冬萌 审核:罗朝能 编辑: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