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园公告

校发文23号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工商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北工商校发[2008]23

 

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工商大学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选时间安排

推荐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527日;

评审时间:528日——611日;

公示期:612日——619日。

二、评选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充分挖掘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将评选过程作为全校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环节。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发挥模范人物的榜样和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追求教育智慧,争做阳光教师”的浓厚氛围。

2.创新推荐、评选形式,积极吸收学生参加,形成师生相互促进的机制,扩大评选活动及成果的影响。

3.推荐、评选、审核过程要严格经过民主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申报材料

1.各单位、部门上报各种材料截止时间为527下午4时。

2.北京工商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推荐申报表一式七份(事迹材料可加附页,不超过2000字)。北京工商大学先进集体申报材料:推荐申报表一式七份(事迹材料可加附页,不超过3000字)。

3.申报表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正文用小4号仿宋字体,同时将电子版发给gh@pub.btbu.edu.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单位及姓名)。

联系人:王涛、尹宝星

地点:良乡校区师生服务中心305

电话:8135326181353260

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校  评选  优秀  通知

  北京工商大学                          2008年5月14印发

                                                  共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