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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北工商党发[2008]4号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市委关于党的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总结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的经验,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党建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京教工[2008]13号文件精神,学校党委决定开展推荐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事业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奋发进取,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拥护;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充分体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达标检查验收工作中表现良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党员意识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困,得到群众公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是学校师生员工学习的榜样。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模范执行党的决定,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高校党的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二、推荐名额及范围
  (一)推荐名额
  学校向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
  (二)推荐范围
  获得2007年度北京工商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推荐的办法、步骤和要求
  学校党委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评选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办法进行。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注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标准、经得起检验。
推荐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
  (一)推荐申报
  推荐工作采取各基层党组织推荐(自荐)和党委职能部门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1、基层党组织推荐(自荐)。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本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以各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进行酝酿、提名和申报;各党总支在各党支部推荐提名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申报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单。
  在确定推荐申报名单后,要填写相应的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于3月5日报党委组织部。
  2、党委职能部门推荐。通过党委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的方式,酝酿、讨论并提出  推荐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单。
  (二)材料审查
  党委组织部对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审查无误的材料提交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三)申报答辩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申报答辩会,由申报单位的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汇报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并进行答辩。
  (四)讨论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拟向上级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
  (五)研究决定
  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推荐申报情况,对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的拟向上级推荐的名单进行讨论,研究决定拟向市委教育工委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六)公示
  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拟向市委教育工委推荐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的推荐组织和申报工作。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开展对推荐有关文件的学习和工作意义的宣传,要按照党委关于推荐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和完成各项工作。
  五、组织领导
  学校推荐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尧东(党委书记)
  成 员:卢思锋(党委副书记)
     张德玉(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潘伯洲(纪委副书记、审计处处长)
     魏中龙(学校办公室主任)
     严书河(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
     黄志刚(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
     刁晶辉(党委宣传部部长)
     董竹娟(学生工作部部长)

附件:1、推荐材料填报要求
   2、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北京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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