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2018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及工作安排,现就我校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10月9日前,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有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含75期岗前培训尚未取得纸质证书)但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名单(见附件2)报送人事处(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预报名。
(二)10月9日至1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预报名,换证、补证的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预报名后,申请人须将申请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由本人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进行思想品德鉴定(手写思想品德鉴定表第4—9栏,填写人签名处需由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
(四)各单位组织评议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处统一组织。
(五)10月16日12:00前,请各单位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交齐后报学校人事处。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由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分开提交。
填表说明: “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现从事职业”一栏,专任教师选择“在职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选择“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一栏,博士研究生填写“讲师”,硕士研究生填写“助教”;“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按最子项学科填写,专职辅导员填写“思想政治教育”或“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且任教学科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专业类别选“师范教育类”,其他人员选“非师范教育类”;本人简历从初中起填写至今,时间格式为“某年某月-某年某月”,职务填写“学生”、“教师”或“辅导员”。
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单位(全称)填写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鉴定单位地址填写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电话:68984575,邮编:100048。户籍所在地填写到户籍所在派出所,为学校集体户口的填写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派出所。
(二)北京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须提供北京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为全日制高等师范教育类毕业尚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如能提供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全部完整的成绩单(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若成绩单记录“实习”或“专业实习”成绩,须附上教育实习报告或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也可申请认定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学科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证书
申请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以高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身份申请直接认定人员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4月1日后体检有效),见附件3。
(五)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试)。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个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张(与网上预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姓名和单位名称。
四、其他
需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相关要求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bjtcc.org.cn)《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办法》并下载申请表。
联系人:赵浩
电话:68984575
邮箱:rsc@pub.btbu.edu.cn
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0室
附件:
人事处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