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 市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专家发〔2014〕190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就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从事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有较好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已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入选市级人选。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如下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pub.btbu.edu.cn。
(一)《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二)《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文件。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三)《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附件材料扫描电子版1套(PDF格式),文件夹名称为“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内容包括:
附件1:人选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附件2:获奖证书证明;
附件3:基金资助证明;
附件4: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证明;
附件5: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明;
附件6:代表性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摘要;
附件7: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扫描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内填写内容一致,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如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联系人:王鑫鑫
联系电话:68984575
办公地址: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0室
附件:1.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