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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实践基地建设

1122日,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学科基地建设暨校外硕士生导师聘任第五届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实践基地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李忠诚、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总法律顾问王耀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院长祖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晓艳及立案庭长林云、门头沟法院副院长李洛云、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吴伟央博士后、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肖金泉、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监郭振鹏、华西证券投行总部总经理邹明春、新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锐等三十余家单位的校外研究生导师以及法/马学院校内硕士生导师、部分研究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学院法律硕士学科负责人刘筠筠教授主持。

郝琳琳副院长通报了学院法律硕士实践培养的工作和成绩。近年来,法学院逐渐推行法商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优化了教学体系,搭建了规范的学科实践基地,推进双导师相配合的案例教学以及案例评析和法条分析相结合的毕业论文要求等。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领导介绍了北京工商大学法学学科实践基地的运行情况和下一步的建设发展思路。平谷区法院与我校法学院实行多样化的全面的合作方式,包括互派领导兼职挂职、学生集中实习、建立远程视频系统,学生不出教室可以观摩庭审直播等。双方将在密切合作的基础上,更加开放、务实、科学、严谨的办学,提高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建设,安排法官进入讲堂的实务课程。丰台区人民法院长期以来与法学院合作,特别是从2010年以来建立了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服务岗,每天派学生到法院立案庭从事立案辅助工作,几年来接待咨询当事人5万余次,代写文书2000余次,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为法院的工作以及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并提出今后要更加加强学生的司法实务培训,积累审判经验。

与会校外导师在发言中提出,学校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注重特色,赞同法商结合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论文写作应注重案例选题的真实性,并加强校外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拓展校外导师职责。

学院党总支书记吕来明教授做总结发言,对多年来为学院法学人才培养辛勤付出和作出贡献的校外导师致以诚挚的感谢,并表示将根据各位导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特色人才培养、校外导师工作机制、学科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高,办成特色鲜明的法学院,为社会培养优秀法律人才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