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首页» 新闻资讯» 综合新闻

我校举办第四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

12月11日,由我校法学院和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工商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和海南华宜财经研究院承办、国富浩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明税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四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隆重举行。论坛以“规范资本市场财富积累的税法理论与实践创新”为主题,来自各大高校、学术团体、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千余人线上参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徐丹丹出席会议并讲话。开幕式由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陈敦主持。

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教授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是对“共同富裕”理论的延续和完善。为发挥资本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需要税法在二次分配领域做出更积极的举措。他相信本次研讨会对推进财税法治建设,建立更加完善的财税法律制度体系将产生极大的积极助力。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郝昭成谈到,“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提法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意味着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将会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政策导向。今年第四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以“规范资本市场财富积累的税法理论与实践创新”为主题,正当其时,意义长远。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徐丹丹代表学校对莅临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她指出,本届论坛以“规范资本市场财富积累的税法理论与实践创新”为主题,深度契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内涵和要求。希望各位专家发表真知灼见,共同推动金融税法治理现代化和中国财税法治进步。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是对共同富裕方针的有益补充,有利于提振人民创造财富的信心。要重视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关键作用,运用税法理念处理好国家征税权与纳税人权利的关系,积极推动社会观念的改变和税收制度的完善。

海南华宜财经研究院执行院长贾宜正指出,金融税法高峰论坛已成为领域内各位专家、各级智库与行业协会交流的重要平台,持续不断地为社会贡献着卓越的智慧和力量。

国富浩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左振艳提出规范我国资本市场积累,需要在税制安排和政策层面做好顶层设计,需要政府、市场主体、社会中介机构等多方合力。

第一单元“规范资本市场财富积累的财税法治保障”主题发言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主持。

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委会常务副会长焦瑞进建议,建立智能的税收征收体系,确保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朱为群教授指出,政府的税收政策应当秉持平等待人的公平税收理念,恪守量能纳税原则。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席晓娟副教授认为,共同富裕下的税收及税法研究的变化主要在于强化高收入群体的个税征管。国富浩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叶晓韵对“双高”人群如何做好税务管理提出见解。我校法学院教授郝琳琳针对NFT交易中各主体所实施的行为以及取得的收入,应当征收何种税以及如何适用税率等问题进行了论述。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周序中教授对本单元学者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和评议。

第二单元发言主题为“资本市场财富积累的税法理论创新”,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贾绍华教授主持。

中央财经大学曹明星教授提出,经济和税收的狭义化不能解决社会共同体的发展,政府应从多渠道促进共同富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汤洁茵教授指出,明确界定金融商品的范围,应该把流通性作为核心要素。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武礼斌律师认为 “公司变合伙”应从纳税主体、股东责任、公允价值、纳税地点等方面构建理论基础。首都经贸大学何锦前教授指出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对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校法学院陈冠华博士认为股债结合型融资的税收规则应以会计计量为基础,按税法规范征税。浙江工商大学王惠教授对本单元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焦点对话单元以“信托所得的涉税难题及税法规制”为主题,发言专家就以下问题达成共识:慈善信托作为第三次分配的新工具,是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应通过建立慈善信托税制,助力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问题聚焦单元的主题是“财富合规积累的税制与实践创新”,这一单元的专家就“自然人资本所得课税规则的变与不变”、“跨境资本利得的征税问题探析”、“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扣除的所得税实施难点与制度完善”、“规范财富积累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化”等前沿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本次论坛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结合税法理论与实践创新展开学术研讨,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与前沿性,集聚了金融税法领域的高水平研究成果。论坛学术名家云集、议题前沿,汇聚真知灼见,达到了学术交流、思想碰撞的目标,进一步提升了我校法学院和金融税法研究的学术影响力与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