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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

根据北京市教委有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要求,在学校本科学生开展20092010学年总结,综合测评工作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工作的基础上,经学生申请,班主任、辅导员和院系推荐,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提名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获奖、受助学生日前全部通过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审批、备案。

国家奖学金是目前国家对在校本科学生的最高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今年我校共有28名学生获此殊荣,共计22.4万元。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共390人,此项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计195万元;北京市国家助学金一等756人,资助标准为每人4500元,计340.2万元,二等1135人,资助标准为每人2300元,计261.05万元。目前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3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或资助。共计796.25万元。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分次发放给受助学生,学生处已于近日办理发放手续,通过北京银行卡发至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