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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食品安全监管与《食品安全法》研讨会”

829上午,我校经济学院“北京地区食品安全与政府规制问题研究”课题组在紫玉饭店召开“食品安全监管与《食品安全法》研讨会”。会议就今年6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校内外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广泛讨论。

研讨会上,来自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质监总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的一线监管官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本部门的监管实践和自己的工作体会,并提出了一些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与会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的专家学者则从自己的研究领域出发,和监管部门的同志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研讨会涉及的议题,包括《食品安全法》颁布以后新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规的关系,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与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问题,强化问责制与防止监管人员卸责,食用农产品投入品的规范,非食用物质的违法添加和食品添加剂的超量使用,北京模式形成的原因和制度优势等。会议上各位专家学者的观点对课题组进一步凝练观点,明晰思路,更好地反映北京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实际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研讨会由“北京地区食品安全与政府规制问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周清杰副教授主持,课题组在京成员参加了讨论。我校商学院党总支书记庞毅教授,经济学院冯中越教授、胡俞越教授、徐振宇博士也参加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