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学校办公室、教育研究中心。

党委副书记
负责学生、宣传思想和稳定等工作。分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团委、保卫部、体育与艺术教学部;联系分管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建、统战、老干部等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联系食品学院。

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协助管理学校审计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档案馆、工会、教代会;联系外国语学院。

校 长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学校审计工作;分管学校办公室、人事处;联系商学院。

副校长
负责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校友联络等工作;分管研究生部、科学技术处、校友会;联系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

副校长
负责本科教学和外事等工作;分管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含港澳台办公室)、图书馆、文科实践中心;联系经济学院。

副校长
负责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分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学校医院;联系理学院。

副校长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联系工会;联系艺术与传媒学院;联系房山区。

副校长
负责继续教育和独立学院管理等工作,分管继续教育学院、网络中心、嘉华学院;联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