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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规定,加强社团管理及新生社会工作的引导

112日,2015年秋季学期第八次学生工作例会在良乡校区召开。学校党委副书记张德玉主持会议。会议聚焦学风建设,重点研究了对新生参与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进行管理和引导的举措。

学生处处长吕素香、团委书记王海伟分别对近期开展的全校2015级新生参加社团及社会工作情况以及课余时间利用情况的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统计数据显示,相当一部分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及承担社会工作的数量较多,对课余时间安排缺乏规划,茫然、忙碌、低效率成为新生学习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针对本学院专项调查情况进行了汇报。对于学生处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社团管理及新生社会工作引导的意见》进行了讨论、修改。

张德玉副书记指出,学生工作要聚焦学风建设,要以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为核心任务。对社团要实施分类管理,积极支持、大力发展学校艺术团;大力扶持、重点发展学术实践类社团;教育引导文化、体育、公益类社团;规范管理其他兴趣类社团。张德玉副书记要求新生担任社会工作以不影响学习和身体锻炼为原则,要有所选择和限制,不能太多;各学院下一阶段要通过班会等形式将学校要求传达到新生中,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

会后,学生处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社团管理及新生社会工作引导的意见》进行修订。《意见》指出,学校对于社团管理坚持“服务、支持、管理”六字方针。社团活动应该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时间,尽可能利用周末时间开展,避免与学校的教学活动发生冲突。除学术实践类社团外,其他社团原则上不在周一、二、四晚上开展活动。任何社团活动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不得要求社团成员请假参加社团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团委提出申请审批。为了引导新生加强自我管理,将更多精力投入学习,顺利度过从高中到大学的适应期,学校原则上要求新生第一学年只能参加1-2个社团,参加2个社团的要求至少有一个是学术实践类社团。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学业情况参加社会工作。建议新生在大一期间承担的班、团、学组织的社会工作原则上不超过2个。主要课程出现不及格的学生一学年内将不能再担任学生干部(含社团干部)。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社团、甲级乙级社团的社团干部在综合测评中附加分项目的社会工作中有加分,其他成员及普通社团成员一律不予加分。社团不得为招揽社员以加分等名义对新生进行宣传。

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及学生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