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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承办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暨第九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

6月11日,由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等单位承办的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暨第九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举办。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萧有茂,我校副校长龚六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原副司长韦犁,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中国市场监管报社党委副书记张建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市法学会、北京互联网法院、大型电商平台企业等四十多家单位160多位电子商务领域专家学者和研究会理事、会员参加会议。


龚六堂在致辞中代表学校对各位领导、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研究会换届大会和高峰学术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他介绍了北京工商大学作为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所具有的工商融合特色,以及近年来学校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他指出,加强电子商务法治研究符合学校做大做强商科的目标定位,肯定了法学院在电子商务法治研究领域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北京市“两区”立法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他表示,学校将继续支持研究会的工作,支持研究会和法学院合作,共同推进数字经济与电子商务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衷心祝愿研究会在各级领导、专家和朋友们的支持下,取得更大成绩。

会议选举产生了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法学院教授吕来明当选为会长。吕来明在发言中谈到,当前平台经济治理从近两年的专项整治行动转入常态化监管阶段,常态化监管下法治化的实施是促进平台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法治化的实施的要义在于坚持市场化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者保护并重,平台经济的监管政策加大平台责任限制经营者权利应有上位法依据,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和监管的可预期性。

围绕“平台经济治理法治化的实现机制”这一主题,中国市场监管学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孔祥俊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教授,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洪亮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薛虹教授等知名专家先后发表主题演讲,就平台经济治理市场化的法治保障与监管理念、平台经济治理中的消费者保护与不正当竞争的规制、平台经济治理中法律规则及技术实现以及平台经济治理的新问题与国际化制度建设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其他与会专家也结合会议主题从自身专业领域的视角出发,就直播带货中的主体责任、平台经济中消费者评价权、平台公益诉讼、隐私保护算法治理、电商快递法律制度构建、电商平台与小卖家关系规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提出了极具启发性和前瞻性的意见。

我校法学学科具有较长的历史积淀,办学基础扎实,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理念,“法商融合”的学科发展特色优势明显。近年来,法学院以数字经济法治建设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数字经济与电子商务法治研究,完成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教育部等省部级以上项目近20项,参与了多项国家和北京市立法起草论证工作,受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自然资源部、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委托,完成了一系列政策、规章制定的研究和咨询报告,科研成果转化效果明显。今后将积极与研究会开展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研究会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法学学科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