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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党代会】党代表风采(七):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王鲁娜,女,1974年出生,博士,教授,现任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并负责学院科研、宣传工作。曾获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北京高校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北京工商大学本科教学优秀一等奖等荣誉称号。中共北京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寄语:作为一名教师,见证了学校近几年来的成长与发展。期待北京工商大学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形成教师荣于教、学生乐于学的良好氛围,建设成为人才培养有质量、学科建设有特色、科学研究有影响的高水平大学。

文四英,女,1976年出生,现任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分管学院学生工作、分工会工作和校友会工作。曾获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优秀志愿者、2008年北京市奥运立功标兵、2008年首都高校奥运工作优秀学生组织指导教师,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优秀基层团干部,多次获学校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被评为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

寄语: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学校发展关键在人。让我们一起努力,从此次党代会做起,热心关注学校改革与发展,倡导“使命、责任、奉献”的工作理念,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打造优秀人才。

白慧林,女,1971年出生,博士,副教授,主要讲授商法学、英美合同法律实务(全英)、WTO规则(全英)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商事法、合同法与英美法。代表性著作有:《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英美合同法律实务》、《房屋拆迁纠纷锦囊》;论文有《控制权在公司分立中的规制》等,主持的项目有北京市教委人才强教工程骨干教师项目《公司集团法律问题研究》。

寄语:让我们为了理想共同奋斗,祝愿我们的学校永远蒸蒸日上!

吕来明,男,1967年出生,法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科技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秘书长。

寄语: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学校美好未来!

张秀芬,女,1963年出生,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曾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材“百人工程”、担任北京市高教学会中国革命史学会及国史学会理事。

寄语:希望我们的学校教育是以最客观、最公正的意识思维教化于学生,希望通过我们的教育使学生的思维逐渐成熟理性,希望我们老师的付出能体现出教育根本所在。祝愿北京工商大学秉承传统,深化改革,实现跨越式发展,续写辉煌!

郝琳琳,女,1972年出生,博士(后),教授,现任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二十年来,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主编多部教材,其中《税收法律实务》(第二版)获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奖。完成学术著作《信托所得课税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等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社科项目1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等。主讲《税法研究》、《税收法律实务》、《经济法》等多门课程,获评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担任中国财税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常务理事等。

寄语:廿年弹指,两鬓含霜,又是离殇时节。明眸笑靥忆相逢,胜亲谊友情无数。 阳关唱尽,青春筵散,黄鹤一去难复。执手沾巾道珍重:明法仗剑天涯路。

姚林娜,女,1991年出生,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一年级学生,14法硕第一党支部书记。本科期间荣获北京市优秀班干部,首都“先锋杯”优秀团员,居然励志奖学金,校“五四青年先锋”优秀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

寄语:回顾过往五年,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国际交流等方面,锐意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展望未来,期冀学校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深化学科建设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作为一名学生党代表,我会发挥党员作用,更多的反映学生意见,为建设和谐北工商做贡献。

管明林,男,1958年出生,现任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主要工作是配合学院领导认真完成学校和本院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和师生员工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运行。

寄语:作为基层管理者,应坚持以人为本,从有利于学校、教师、学生等的发展角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共铸共享北京工商大学的美好明天。愿我校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特色、奋发有为,积极为国家培养复合性应用型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