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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六)

【编者按】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处在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总结优势、分析问题、补足短板的良好契机。为便于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和熟悉审核评估的实质内涵,准确理解与掌握审核评估的规范要求,教务处特推出“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系列专题,旨在统一思想、提高认知,以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与分享交流。

第六期主要介绍以下四点:

21.学校如何准备新一轮审核评估相关材料?

学校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 坚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准备以下评估相关材料。

一是基本材料。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学校教学质量报告、申请报告等应该作为评估的基本材料上传至评估系统,不能等到专家需要时再临时提交。

二是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是高校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础材料,是高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包括课程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教学档案按高校日常管理规定存放, 无需做特殊的整理, 应保证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在审核评估期间按要求上传, 切忌突击整理和弄虚作假。

三是《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自评报告》等评估材料中的所有结论,应有充足的数据和事实支撑,不能只有结论,没有事实陈述和证明支撑。支撑材料是指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等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教学资料、 学生学习档案、 各类记录性材料、合或其他佐证材料等。支撑材料以高校教学档案为基础,与教学档案有交叉的部分无需单独整理,按要求上传至评估系统,或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专家查找、审阅。

四是引导性材料。主要包括高校职能部门、教学机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单位等材料,教学活动安排和人员名单,如校历、课程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等。

22.学校在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环节需要做哪些工作?

线上评估时间为2~4周,基本流程包括:线上评估开始前,参评学校与项目管理员对接,明确学校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包括系统测试等)。依据评估方案要求,在评估系统中提交基本材料、自评材料及其他材料等。线上评估开始后,专家主要进行材料研读,线上调阅材料、在线访谈座谈、听课看课等。参评学校根据专家评估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落实访谈座谈、听课看课安排,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访谈座谈。

线上评估是否听课、调阅学生试卷和论文,由专家组视学校已有常态信息化条件和工作需要与学校协商确定,不搞“一刀切”,也不提出强制性要求。如参评学校具备或部分具备线上听课、调阅的条件,则为专家组提供有条件的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的清单,以便专家组进行线上听课、调阅活动。

入校评估时间为2~4天,基本流程包括:入校评估前,专家组组长与参评学校协商入校考察时间、天数、环节和重点考察内容等,参评学校提出是否召开评估说明会(评估第一天)。准备好自评材料、专家案头材料等,协助安排专家组成员交通与住宿、做好经费预算等。入校评估期间,参评学校根据专家评估考察任务,配合做好听课、访谈、调阅等安排,与专家组商定是否召开专家意见交流会(最后一天)。入校评估结束后,专家组成员离校,参评学校协助做好经费决算、入校评估材料整理等工作。

23.学校如何用好“3+3”报告等常态数据资源?

新一轮审核评估注重常态数据资源的挖掘和使用,依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国家数据平台”和学生发展中心“就业数据平台”,形成《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即"3+3"报告)。此外,学校编制公布的近三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也是评估的必备材料。

“3+3”报告分别从教学监测数据和就业监测数据、学生和教师体验调查问卷、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问卷的角度对学校的本科人才培养提供评价参考,为学校自我评价、判断和改革提供多元视角,是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也可以成为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常态数据资源的累积和利用,通过评估,建立起“3+3”报告等常态化资源的累积、分析和使用机制,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差距,深挖学校“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短板和弱项,找准整改方向,精准发力,持续改进,不断累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纵深发展。

24.学校须重点关注的“红线”“底线”要求有哪些?

新一轮审核评估对标国家基本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规定,在指标体系中设置“红线”和“底线”要求,体现国家对所有参评学校的刚性约束。在定性指标中,通过增设对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关注高校办学“红线”。

在定量指标中,通过设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统一必选项”,列出了办学“底线”标准,其中第一类评估16个,第二类评估17个。

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