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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赴平谷区挂甲峪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为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继续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3+1”实践教学活动,1020日,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张秀芬院长、王鲁娜副院长和学院教师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堂的部分学生近100人,前往平谷区大华山镇挂甲峪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师生们参观了挂甲峪村的村史馆和农家旅游小院,体验了新农村建设带给该村及其居民的深刻而又实惠的变化。这些实惠变化表现在一排排整齐划一而又现代设备包装的农家小院里,表现在挂甲峪村村民平淡而又幸福的日常生活中,表现在该村村民洋溢着自豪的眼神和灿烂的笑容里,表现在该村生产发展、人民生活富裕以及生态良好的和谐并进中。
此次社会实践是对师生们的一次生动的教育。师生们纷纷表示:挂甲峪村的成就是全国新农村建设成就的一个典型缩影,是科学发展观在新农村的具体实践,是党的好政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成果。师生们也切身体会到,建设新农村建设,需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和一个好的带头人;需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走合适的发展道路;需要抓住发展重点,确定主攻方向;需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切实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并保护好自然环境。挂甲峪村做了艰难、可贵而又成功的探索,其经验具有很重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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