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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法商结合”研究生培养模式研讨会

   

615上午,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在阜成路校区召开“法商结合”研究生培养模式研讨会。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丰台区法院及法学杂志社等单位的9名专家应邀出席研讨会。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吕来明、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副主任莫倩、学院副院长谢安平、副书记文四英及部分教师参加研讨。会议由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郝琳琳主持。
吕来明教授介绍了“法商结合”研究生培养方案,从法学硕士培养的目标定位、学制、专业方向、课程安排、课程内容以及硕士培养中遇到的问题等几方面作了主题发言。他提出了学院关于法学研究生的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即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教育通识化的潮流,依托学校经济、管理学科的优势,坚持法学和商科相结合,理论和实务相贯通,致力于培养“法商结合”的高级应用性法律人才。
莫倩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情况,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研究生培养情况。他指出,法学专业是市级特色专业,民商法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研究生培养坚持“突出特色、强调应用、把握前沿、走向国际”的原则。
与会专家分别就我院“法商结合”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目标定位、学制、学时、课程设置、培养路径、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几方面作了发言。他们肯定了我院“法商结合”的培养模式,同时结合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国内著名法学院的研究生培养情况,对进一步完善我院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