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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启动实施

据《中国教育报》2011108日第1版报道,近日,教育部在西安召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通气会,旨在以新理念新方案推动新时期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出席会议并作主题报告。

林蕙青重申了教育规划纲要就高等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提出的一系列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她指出,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重在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就是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分类的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和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评估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

林蕙青强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具有明显的五个特点:一是新方案不是一次单项工作,而是一个整体的制度设计,它构建了一个内外结合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二是强调了教学质量保障低重心(以学校自评为基础)、常态化(建立常态数据监测体系)的管理机制;三是突出了分类评估、分类指导的理念;四是强调了国家、省级、学校分级管理、分层评估的组织体系;五是重视和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另外,新方案还体现了“四个多”特征,即:多样的评估标准、多种的评估形式、多元的评估主体、多渠道的评估结果发布方式。

会议强调,各地要凝聚共识,把握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的目标要求,掌握国家新时期评估工作新的理念、原则、内容、措施等;要明确职责,做好省级评估工作的制度安排;要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评估的各项工作,全面指导和督促所属高等学校的自评工作,加快推进所属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建立学校教学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对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等进行周密安排;要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师生员工理解、重视、支持和参与评估,树立起评估的主体意识,确保本科教学评估在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中顺利推进。

据了解,教育部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在深入总结以往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广泛调研、进行国际比较研究和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新方案,形成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此次西安会议是该新方案制定以来的首次全国会议。会议部署了下一阶段各地开展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各地系统设计、整体规划,建立健全本地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学校自我评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及教学质量报告发布为基础,全面推动本地区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