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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马)学院院长李仁玉参加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届研讨会

111516日,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届法律研讨会在德国柏林举行。法(马)学院院长李仁玉教授随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研讨会并主持了题为对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的分组讨论会。

20006月,中德两国在德国首都柏林签署了《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机制是根据中德两国领导人商定的意向于2000年建立起来的,每年举办一次高层次的法律研讨会,是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最具标志性的活动。10年来,双方4度签署《两年实施计划》,举办了9届高层法律研讨会,确定了87个交流合作项目,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2010年会议主题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上,两国70余名法律专家讨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度框架、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体系和效能等,并就中德律师制度进行了研讨。专家们普遍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社会经济环境逐渐发生深刻变化,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面临新的发展课题。中德加强相关研讨,既有利于加强双方关于法治建设的对话和交流,也将促进两国在其他领域的交往。

李仁玉教授也作了相关发言。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德国联邦司法部部长施纳伦贝格尔、德国联邦司法部国务秘书格伦德曼、德国联邦外交部国务秘书博恩、德国联邦经济合作和发展部国务秘书贝费尔茨、中国驻德国大使吴红波以及两国法律专家近百人参加了本届研讨会。

研讨会结束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和德国司法部长施纳伦贝格尔签署了《中德法治国家对话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