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法(马)学院邀请石景山检察院苗生明检察长在良乡校区为全院学生作了题为“轻重两类刑事案件运用宽严相济原则的实践探索”的学术报告。报告由副院长谢安平主持,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文四英老师与团总支书记尹航老师出席报告会。
苗检察长首先强调了在当代社会司法实践中“宽严相济”的重要性,其次阐述了“宽严相济”在当代社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最后结合各种刑事案件逐层展开,并分四点加以概括详述:严格执法与宽严相济的基本关系,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与区别,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办法和当代司法实践的一些问题和解决途径。
在报告中,苗生明检察长重申了刑法的几个基本原则: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且强调这几个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实现政策指导与严格执法的有机统一。随后又深入探讨了关于当事人适用“宽严相济”的几个重要标准,分别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适用“宽松的刑事政策”从轻从宽处理。这些问题设置紧密相连,论述环环相扣,多次赢得了在座师生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在讲到实践中处理的刑事案件时,苗检察长对罪犯做的一些危害社会危害公共安全的错事表示深深惋惜,并诚恳告诫大家要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做一个有益社会的人。苗生明检察长的每句话都深深吸引着同学们,活动接近尾声时同学们都还意犹未尽。
最后,学院刘淑莲教授做了精彩点评。
同学们纷纷表示感谢学院组织的这次拓展知识的报告,更感谢苗生明检察长为大家开辟了学习的新天地,增加实践知识和思考问题的方法思路,愿意更加努力学习,学以致用,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争做优秀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