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首页» 新闻资讯» 综合新闻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精品课程建设研讨会

 

为了迎接我校建校60周年的校庆活动,创造温馨和谐的教学环境,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于526日下午举行了精品课程建设研讨会。李朝鲜副校长、教务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精品课程负责人和课程骨干教师、各教研室主任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冀祥德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利民教授莅临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谢安平主持。

我校教务处张晓堂处长首先发言。张处长回顾了我校在精品课程建设中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他指出,精品课程建设关系到我校的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们要提高对人才培养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尽量提供优良的教学环境和优质的管理服务,从而为精品课程建设保驾护航。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李仁玉院长对获评“北京市精品课程”的《庭审实务》课程负责人刘淑莲教授及其教学团队表示祝贺,并立足我校和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指出我们在建设精品课程和编写精品教材的过程中,应创新、务实,发挥实践教学的优势,以特色求发展。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刘淑莲教授在发言中对《庭审实务》的课程建设成果和精品课程申报的成功经验作出了详尽的介绍,对课程富有特色的教学方法、手段以及别具一格的作业、考试方法作了交流。

教务处周莉副处长从多年积累的经验中为今后的精品课程申报提出了有益的建议,指出充分的前期准备、富有特色的课程设置、优秀的教学队伍、优质的适用教材、相关的教育教学成果等,都是申报过程中的关键因素。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冀祥德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庭审实务》课程被评选为北京市精品课程,符合目前法学教育从通识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变的发展趋势,对法学本科生和法律硕士的培养都应立足于为公、检、法等法律实践部门服务。冀祥德教授认为参加此次会议使其深入了解了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法学教育状况,并对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法科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给予充分的肯定。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利民教授在发言中详细介绍了北师大法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成果、奖励设置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李朝鲜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突出强调了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和引导意义。李朝鲜副校长指出,精品课程建设是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规格的标志性项目。抓好课程教学首先要具备优秀的教师队伍,拥有优质的精品教材,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开发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同时还要提高教学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只有充分重视各教学环节和要素,才能创造更多的精品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在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教学资源和教学成果,深化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丰富精品课程内涵。同时还要加强教学队伍的建设,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形成复合型、有梯度的教学团队,提高精品课程的质量和效果。李朝鲜副校长还希望本次研讨会能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为学校提供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课程与教材建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