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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将开展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根据北京市审计局的要求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在开学之初开展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此次预算执行自查工作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规划建设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自查工作的重点主要有:有无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以虚报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或违规调整预算的行为;有无违反国家有关预算资金使用方面的规定,擅自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行为;有无违反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以及管理措施松弛、造成资产账实不符、财产丢失问题;有无违反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方面的规定,擅自进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行为;有无违反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行为;有无未认真贯彻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大出国费、招待费、车辆购置费及运行经费支出问题,以及其他管理不规范问题等。

自查工作由审计处负责组织协调;财务处负责有关问题整改政策、制度的咨询解答;其他部门如资产处、后勤处、基建处、科研处等对涉及的专项资金等预算执行的有关内容参与自查。各部门互相配合,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发现学校在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纠正,使我校管理工作更加完善,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