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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准招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经中国法律硕士委员会审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日前,已正式批准我校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权。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的法律人才。培养方式将尤其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同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学生职业素质能力的培养,从2010年始,我校将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