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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北京市高等学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院校称号

李朝鲜副校长获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北京市高等学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校长称号

 

 

    1月15日,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2008年度北京市高校体育工作总结会”上,李朝鲜副校长获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北京市高等学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校长称号;我校获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称号。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杜松彭,为获得北京市高等学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校长称号的学校校长颁发奖牌;教育部体卫艺司卢逊同志,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席、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杨宾,北京市教委体美处处长甘北林、副处长刘绍武,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秘书长刘启效为获的北京市高等学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的学校代表颁发奖牌。

 

    从2007年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以来,我校体育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在体育教学部全体教工的共同努力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开拓进取,不断进步,取得显著成绩,获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的充分肯定。

 

    这是我校继2007年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和党建评估获得优秀后,又取得的一项殊荣,是我校在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方针过程中的又一个成果,同时标志着学校体育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本次会议上,北京市大体协对2008年度北京高校体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北京市教委体美处处长甘北林针对北京高校体育工作谈了10个方面的意见;教育部领导在讲话中鼓励北京高校继续走在全国体育工作的前列;最后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杜松彭肯定了各高校2008年度在竞赛、群体、科研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北京高校在北京奥运会上所做出的贡献,并对今后北京高校体育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强调要将学生体质健康工作上升为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