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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通州区人民法院举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共建签约暨揭牌仪式

   

   

1114日,我校与通州区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通州法院举行。我校副校长李朝鲜、法学院院长谢安平、副院长盛秀金,通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立如,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朝阳,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永增以及相关骨干教师和工作人员出席了活动。仪式由通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立如主持。

签约仪式前,我校一行人在通州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立如的陪同下,参观了通州法院的文化长廊,了解了通州法院的历史沿革以及近年来通州法院在党建工作、人才培养、文体建设等方面做出的努力与取得的成绩。

签约仪式上,李朝鲜副校长致辞,着重介绍了我校的办学理念、学校发展、师资队伍、课程培养及就业情况,对通州区人民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并表达了加强法学人才培养、增进学校与法院双向交流的合作愿望。谢安平院长十分感谢通州法院对法学院教学工作提供的大力支持,表示将以共建合作实践基地为契机,充分发挥实践课程对法学教育的重要作用,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通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立如介绍了通州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重点对近年来法院的业务能力、司法改革带来的发展变化、人才培养、学术成果等状况进行了说明。

谢安平与张朝阳共同签署了《通州法院与北京工商大学合作共建协议》,双方将从应用法学培养机制、兼职交流机制、“双导师”制机制等方面进行合作,争取达到“院校共赢、优势互补”的双赢局面。李朝鲜与陈立如共同为“通州区人民法院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最后,李朝鲜为通州法院副院长张朝阳、为法官李中华、陈汉东、翟新忠、孟强颁发研究生实践导师聘书,并由陈汉东法官作为导师代表发言,就双方人员的合作共建表达了自己的认识和对未来合作的良好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