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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3名教师获评“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近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京教人〔201739号)。我校经济学院葛红玲、外国语学院刘红艳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黄志刚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北京市优秀教师”和“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四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教师资格、德才兼备,团结群众、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希望广大教职工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岗、兢兢业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学校改革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本年度北京市共表彰优秀教师62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75名。截至目前,我校已有13人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4人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