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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丰台区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合作协议

   

517日,法学院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在阜成路校区举行。学校纪委书记邱晓平出席活动,法学院院长谢安平、党委书记文四英、副院长盛秀金参加活动。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教培处处长王晓艳,丰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邓颖,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俊宝和政治处副主任林云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仪式由法学院副院长俞亮主持。

林云介绍了双方共建协议商定情况。文四英介绍了我校法学院发展历史、办学理念、师资队伍、科学研究、课程设置、国际化培养及就业等基本情况,强调了实践性课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表达了法学院愿与丰台区人民法院合作的热切期盼。谢安平感谢丰台法院提供的宝贵资源,表示将以签订协议为契机,展开深度合作。双方其他人员就合作共建等方面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梁雪缘介绍了在丰台区法院实习的收获与感悟。

谢安平与张雯在共建合作协议书上签字。双方将从应用法学培养机制、兼职交流机制、“双导师”制机制、前沿问题研讨机制、重大课题联合攻关机制等十个方面进行合作,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制订实践教学方案,参与对方的教学研究、法律实务,在某一领域共同进行科学研究,形成实践、教学、科学研究多方面、全方位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邱晓平代表学校对丰台区法院表示感谢,认为合作协议内容全面务实,指出在当前形势下签订合作协议是双方发展的需要,为双方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撑,并希望把协议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本着互相尊重、互利共赢的态度,实现共同的可持续性合作。张雯介绍了丰台区法院的基本情况,并从司法改革的需求、法官人才队伍的培养、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等方面强调了双方共建的重要性。

此次与丰台区人民法院签订共建合作协议,是法学院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学界和实务界之间的交流互动,对构建学院司法实务研究及人才培养的广阔平台、推动我国司法实践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