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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房山区人民法院签约共建法学教育和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

   

   

   

427日上午,法学院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学教育暨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共建”签约仪式在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我校副校长李朝鲜、纪委书记邱晓平,房山法院党组书记及院长邵明艳、党组成员及副院长佟淑出席签约仪式。学生处副处长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杨林、教务处副处长王擎,法学院院长谢安平、党委书记文四英、副院长俞亮、盛秀金,房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及纪检组长方希存、政治处副主任王锋,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仪式由房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及政治处主任沈波主持。

沈波向我校一行人员介绍了房山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重点对人才培养状况进行说明。房山区人民法院建立了3258人才培养模式、青年干警成长模式,强调以人为本,把人的成长发展放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文四英介绍了我校法学院发展历史、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国际化培养及就业等基本情况,强调了实践性课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表达了法学院愿与房山区人民法院合作的热切期盼。

谢安平与邵明艳在共建合作协议书上签字。李朝鲜与邵明艳为法学院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学教育暨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揭牌。邵明艳为我校四位实习生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我校与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学生实习基地共建、重点课题调研合作、双向师资交流、合作开展法律志愿工作等几方面的合作,以“共建”“共管”和“共享”为原则,共同制订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实践教学团队开展活动,并共同建设和管理实践基地,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和开放共享的新型实践教学基地机制。

邱晓平代表学校对房山法院表示感谢,表达了学校各部门全力支持共建的决心,并对共建合作提出建议:一是要共同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建设特色法学教育学科和课程体系;二是制定落实专家和教师交流挂职计划,交换派出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授和专家相互挂职任教;三是合作打造法学专业教学团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设计课程体系、建设实践基地;四是合作支持法院干部培训,提高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邵明艳从司法改革的需求、法官人才队伍的培养、专家型法官人才的成长、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现实困难等方面强调了此次共建的重要性,并表达了未来进一步合作的信心。

签字仪式前我校一行人参观了房山区人民法院的“系民心 铸法魂”文化建设主题展、阳光诉讼服务大厅和执行指挥中心,观看了院史记录片《前进中的房山法院》和自制微电影《法官日记》,了解了近年来房山法院在党建工作建设、职业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的努力与取得的成绩。

此次与房山区人民法院签订共建合作协议,是法学院积极响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号召、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学界和实务界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互利共赢,对构建学院司法实务研究及人才培养的广阔平台、推动我国司法实践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