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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在北京市“两区办”第十一期“两区”大讲堂进行北京“两区”立法解读

7月7日,我校法学院副教授李晗应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北京市“两区”办专职副主任刘梅英的邀请,在市“两区”办第十一期“两区”大讲堂中,为北京市各区、各委办局等相关单位120余人进行了主题为“北京‘两区’立法解读”的讲座分享,展示了我校在服务“两区”立法中的贡献,受到了一致好评。

2021年初,我校法学院受商务局委托,承接“两区”立法项目。李晗作为“两区”立法项目的负责人,参与和见证了“两区”立法的全过程。刘梅英提出,“两区”立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首都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行稳致远的基础保障。通过此次“两区”立法解读,能够为“两区”建设扩展工作思路,为配套措施和相关方案的出台和实施提供支撑和保障。

李晗从“两区”立法概述、《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综合示范区决定》)的具体章节内容及实施建议四个方面对“两区”立法进行了解读。

在“两区”立法概述方面,李晗系统讲解了“两区”建设的意义,自贸试验区和综合示范区的关系、“两区”立法的立法必要性、指导思想,并对立法过程和立法特点加以总结,提出:“两区”立法是北京两区建设发展的必然结果,将使“两区”建设有法可依;同时,也能够以立法手段固化既有创新成果,为进一步制度创新提供法律依据,为“两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通过对比北京自贸试验区与其他兄弟省市自贸试验条例的章节体例的共性与特性,详细阐述了《北京自贸试验区条例》的具体内容,对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优势产业开放、京津冀协同发展四部分特色章节加以重点分析讲解。对《综合示范区决定》的解读从发展目标和总体思路、重点行业领域开放和重点园区示范发展、营造综合示范区的发展环境、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以及号召全社会参与综合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展开,详细论述了《综合示范区决定》的具体内容。最后,李晗提出了四条实施建议,为相关单位出台配套措施和方案提供了工作思路。

自我校承接“两区”立法项目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举全校之力推动和保障“两区”立法。随着《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条例》和《综合示范区决定》的实施,学校将继续发挥高校在“两区”建设中的独特优势,为服务首都“两区”建设持续贡献北工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