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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活动(北京站)在我校举办

8月28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承办、我校协办的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活动(北京站)在阜成路校区西区举办,北京市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参加本次宣贯培训活动。活动同步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直播。‌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刘毅,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孟波,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青,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寇红江出席活动。

孟波在致辞中指出,法治是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本次活动聚焦新规解读,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内容开展授课,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价值。他希望参训人员学深悟透新规精神,坚持学用结合,做好政策普及,推动知识产权新规落地见效,赋能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

刘毅致辞表示,本次宣贯聚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三大法规规章。全新修订的商标法直击恶意注册、品牌知识产权维权等痛点。时隔二十年修订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将保护客体拓展至光子、量子领域,优化后的专利优先审查机制提质增效。他希望京津冀蒙四地深化知识产权协同,学用新规、落实落地,持续激活区域创新动能,助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胡安琪,知识产权保护司执法指导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许谅亮,运用促进司服务业发展和监管处副处长曹源,商标局法律处一级主任科员黄星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行全面系统解读。四位专家立足立法、执法、监管、审查全链条,介绍本次修法涉及超七成条款的系统性重构情况,阐释修法时代背景与篇章结构调整,围绕商标工作基本要求、商标注册条件、授权确权程序优化、商标管理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五大板块修改内容展开细致讲解。宣讲覆盖侵权判定五步工作法、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扩容、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责任监管、动态标志纳入可注册商标类型、恶意注册全流程规制、异议期由三个月缩短至两个月等重点制度,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创新主体及服务机构准确把握立法精神,规范理解和落地适用新法提供权威专业指导。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法律事务三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李丁俊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修订内容作专题宣讲。她讲到,新修订的条例聚焦四方面修改:一是保护客体扩展至光子、量子等新型芯片;二是首创独创性声明制度,新增依请求撤销程序;三是明确保护范围以登记图样为准,引入一至五倍惩罚性赔偿及对等反制措施;四是增设职务创作奖励、转让许可质押备案等规则,为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副处长林翀对《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订要点进行解读。他讲到,该办法的修订聚焦三方面:一是调整适用条件,发明请求时机前移至实审前,新增创新价值和产业化前景要求,产业领域要参照国家规划;二是完善全流程管理,明确各方职责,规范推荐审核,建立资源激励约束和1年失信约束机制;三是优化操作程序,放宽现有技术材料提交,复审无效需单独推荐,明确不额外收费,发明答复期限缩至1个月,为创新主体和代理机构准确理解新规、用好优先审查制度提供了权威指引。

本次宣贯活动落地我校,是校地协同推进政策普及、服务首都创新发展的务实实践。我校充分发挥法学院知识产权学科优势,积极落实我校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中共建教育培训体系安排,深度参与了本次宣贯活动的配套支撑与组织保障,合力搭建政策学习交流平台。下一步,我校将持续深化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交流协作,依托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以及学校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共建的首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深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政策研究、普法宣传等工作,推动高校智力资源对接首都发展需求,为落实北京市“十五五”规划、助力首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文字:刘心瑶、王琦、毛胤奇

图片:邱实

编辑:周升顺、曹薇

审核:胥阳

审定:胥阳、王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