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首批“双证”在校研究生特邀(人民)调解员受聘仪式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举行。我院两名研究生被聘为房山法院特邀调解员、房山区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房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莹,党组成员、副院长沈波,房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笑怡,法学院党委书记胥阳,院长陈敦,学校基层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房山法院挂职副院长张龙,就业专项辅导员刘心瑶出席受聘仪式。



会上,房山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国承介绍了房山法院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法院+高校”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情况。韩笑怡、沈波分别向我院两名在校研究生颁发了人民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聘书。带教法官助理、两名新受聘特邀(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态发言。张龙结合挂职经历就法校联动多元解纷创新模式、交叉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谈了自己的深刻体悟与创新思考。
胥阳谈到,近年来我院与房山法院、司法局深化合作,共同探索“法院+高校”诉调对接的创新模式,聘用仪式是自去年成立北京工商大学基层法治研究中心后三方合作后的阶段性成果。学生成为首批“双证”调解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从课堂到社会的全方位能力锻造,真正实现了“法治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双向奔赴、双向赋能。陈敦表示,此次我院两名研究生获聘“双证”调解员意义非凡,进一步将“法院+高校”的法校联动多元解纷新模式推向了深入。期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拓展与房山法院、房山区司法局的合作空间,深化合作层次。在后续合作中,会加强对在校生法律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让学生有更多机会参与多元解纷工作,实现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齐莹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深度挖潜更多解纷资源、整合更多解纷力量、形成更强解纷合力。“法院+高校”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是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的创新路径和多元解纷力量充实的创新尝试。下一步,双方要继续完善合作机制,为基层专业调解队伍培养探索更宽路径,推动实现法院和高校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创。
此次受聘仪式与交流座谈的举行,标志着我院与房山区人民法院在“法院+高校”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上迈出了坚实一步。未来,三方将以北京工商大学基层法治研究中心为平台,以本次合作为新起点,不断深化协同育人模式,携手打造法治人才培养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示范标杆,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培养更多适应新时代首都发展需求的复合型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作者:法学院
编辑:吴慧中
审核:王远芳
审定:胥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