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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批大学章程发布 含中国人民大学等六院校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深入推进教育部及中央部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日前公布。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武汉大学、重庆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等18所高校的章程完成起草,报送核准。

20146月底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河海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4所其他部委所属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章程完成起草,报送核准。

20156月底前,中央戏剧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外交学院、中南民族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防灾科技学院、华北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14所高校的章程完成起草,报送核准。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将分别于201310月、201312月,以及20143月、5月、7月、9月和11月,分别召开会议,每次评议10所左右高校章程,在2014年底前完成70所左右高校章程的核准;2015年再召开3-4次会议,完成其余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