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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阳光工程”四方廉政建设联席会议(12-7)

    2006年12月6日,我校与房山区检察院在良乡校区共同举行了由检察院和学校、施工方、监理方参加的“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建设工程四方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学校纪委书记陈殿华、副校长王尚忠,纪委副书记潘伯洲,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长严书河,规划建设处处长张国龙,检察院预防处处长张晓进,北京城建五公司纪委副书记刘秉光,江苏金坛建安公司副总经理张家元,北京方正监理公司总监罗桂民,北京工程咨询公司总监于占杰以及四方单位相关人员30多人出席了会议。

    我校工科三号楼、科研楼、游泳馆系良乡一期工程建设的重要项目,于2006年9月、10月相继开工建设。为确保这三项工程建设达到优质、高效与廉洁,根据学校与房山区检察院共同签署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在良乡新校区建设中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经与房山区检察院协商,决定在工程建设的初期阶段召开此次四方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进行工程建设廉政工作安排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思想上筑牢法制和拒腐防变意识。

    会议由学校纪委副书记潘伯洲主持。会上,学校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严书河宣读了《关于在工科三号楼等三项建设工程中继续开展共建“阳光工程”活动的实施方案》,学校规划建设处及城建五公司、金坛建安公司、方正监理公司和北京工程咨询公司的领导分别就本单位实施“阳光工程”发表了意见,并作出了具体安排。房山区检察院预防处张晓进处长作了“预防职务犯罪,建设廉洁工程”专题发言,他说:开展“阳光工程”活动,预防职务犯罪是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高质量的建设首都城市的内在要求,也是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体现。最后,学校纪委书记陈殿华、副校长王尚忠也分别就工科三号楼等项工程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作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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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李东利

    陈书记讲话中,在分析了当前高等学校基建领域的廉政形势后,主要强调了三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工作。首先要提高对廉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其次要将廉政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上。并着重指出:廉政工作已经成为基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廉政工作也是做好基建工程工作、确保优质工程的重要保证。

   二、认真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首先要加强教育,还要建立健全制度和完善管理办法,并对我校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人员提出了廉洁自律要求。陈书记指出:当前建筑行业还是高风险领域,竞争非常激烈,建筑市场尚不规范,法规、制度尚不健全,索贿和受贿是商业贿赂在基建领域的具体表现。希望同志们要保持高度警惕,努力学好廉政工作的法律、法规,严于自律。要做到可能影响公务的饭不吃,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参加,不该伸手的东西绝对不能要。要努力熟悉本职业务,坚持原则,一丝不苟,按程序办事,认真做好份内的工作,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密切合作,严把质量关口。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各单位要抓好督促检查;二是学校纪监部门要履行职能;三是设立检察官信箱,有举报必查;四是出了问题要对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追查,一追到底。

    王副校长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基建等部门对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学校的基本工程建设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认为这次会议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是一个受教育的过程。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王副校长强调:

    一是要加强学习。行动靠思想指挥,思想指挥靠学习、靠认识,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提高认识。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使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警钟常鸣;要求规划建设处尽快出台“阳光工程实施细则”;要切实落实好200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

    三是要抓好落实。在思想上,要做到常怀律已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在行动上,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顿饭、一杯酒,涉及工作的、妨碍公务的坚决不能吃、不能喝。要建立良性的监理、设计、施工、审计等单位的数据库,按照诚实守信、优质高效等标准进行分级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使基建工程的廉政建设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