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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震区生活必需品供给

  《人民日报》(海外版)刊载我校经济学院教师周清杰博士论“如何保障震区生活必需品供给”一文,原文如下:

   ●保生活用品供给是关键环节
  ●市场瘫痪政府需要及时补位
  ●其他市场主体应该积极介入
  ●重建灾区生活用品市场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日益完善,政府部门在日常消费品市场的角色已越来越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类市场不需要政府调控。近几天来,发生在我国四川省汶川地区的地震灾害让世人看到,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有效保障灾区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给,让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药用,有衣穿,有地方住,这是打赢抗震这场恶仗的一个关键环节。


  我们看到,震灾让生活必需品的内涵发生了一些变化。除了米面、肉蛋、蔬菜、食用油、矿泉水等维持生命体正常运转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外,药品、蜡烛、手电筒、电池、帐篷、衣服、棉被等物品亦成为灾民的生活必需品。以上这些物品都是维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必备物资,如果这些物品不能及时、有效地进入受灾群众的手中,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如何采用各种可行的手段来确保这些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挑战。


  从已经掌握的情况看,四川的地震灾害已经摧毁了生活必需品市场的运行条件,使市场机制无法运转。一方面,灾区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均遭受毁灭性打击,市场上的商品库存损坏殆尽,本地市场的供给力量基本消失。另一方面,普通百姓在地震中也失去了维持生活的基本财富和收入,不具备真正的购买力。这种状况不是经济理论中所讲的"市场失灵",而是"市场瘫痪",市场机制已无法保障受灾群众对生活必需品的消费需求。由于生活必需品对维持生命体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价值,所以,在此情形下,政府补位将是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尽量减少人员损失的必然选择。


  根据以往经验,从地震灾害伊始一直到经济生活基本恢复,政府主管部门保障受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的最有效手段就是配给制。这种在计划经济时期最常见的产品分配机制在今天并没有完全消失,它在地震灾害中的作用是市场机制无法替代的。政府主管部门以公共资金为后盾,从其他地区集中采购灾区所需的生活必需品,然后,以人为基准单位进行实物分发,将成为灾区人民的生命补给线。这种以人为分配标准的配给制虽无法完全满足受灾群众的生活所需,但毕竟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是战胜巨灾的一个基本条件。


  对于发生在四川的这种大规模的严重震灾,我们是无法完全依靠政府主导的配给制来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给的,还需要其他市场主体积极介入,帮助受灾群众共渡难关。例如,其他地区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捐赠、平价销售、优先供应等形式支援灾区人民,最大可能地填补灾区的供需缺口。来自全国乃至全球各地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实物捐赠也可以有效缓解灾区的生活必需品消费压力。


  从较长的时期看,无论是政府运用公共资金所实施的配给制,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所提供的实物捐赠,实际上都只是解决重灾区生活必需品供给的权宜之计,无法满足广大受灾群众的持续需求。只有加快恢复灾区的经济生活,重建生活必需品市场体系,用现实的经济利益来刺激市场供给,才是保障这些地区生活必需品供给的基本途径。市场得以运行的另一个条件必然是受灾群众已经具备了生活必需品的购买能力。来自各级政府的补贴和各种渠道的现金捐赠可能是受灾群众形成现实购买力的第一选择,但是,这一机制是无法长期持续的。如何让受灾群众形成可持续的现金流收入,使其有钱可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或许根据群众救灾表现直接发工资的特殊方式,也是政府进行经济救灾的一个有效手段。


  在重大的自然灾害面前,保障灾区的生活必需品供给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党以人为本政策的具体体现。当然,除了以上措施外,灾区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给还需要航空、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的积极配合。我们必须看到,这次灾情也向全国其他地区的经济主管部门发出警示,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以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