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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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93日上午,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座谈学习体会,部署落实工作。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会,会议由党委书记黄先开主持。

会上,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何猛导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办法>的通知》及《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实施办法》进行逐条详细解读,对党中央修订完善《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市委宣传部具体工作要求等进行了阐述。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学校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实施办法》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重要部署,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更好维护改革稳定大局的有力举措。全校师生员工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密切联系实际,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贯彻落实。

党委书记黄先开作总结发言,就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各项规定要求,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委宣传部作为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建好管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统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指标,确保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