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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校内巡察公告

 

根据《中共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党委巡察组于20205月中下旬开始对机关党委(已被巡察单位除外)、组织部(单列)、计划财务处(单列)、校园建设处(单列)、离退休党委、法学院开展常规巡察,驻点巡察时间三周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上述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

二、巡察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及“两个坚决维护”的情况;

(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情况;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加强作风建设、遵守廉洁纪律情况;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六)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政事务公开情况;

(七)基层党组织换届及选人用人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情况;

(八)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九)落实教学管理、招生考试、职称评定、科研经费、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评先推优及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十)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巡察方式

巡察的主要方式有: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调阅相关材料、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组织知识测试、问卷调查等。

四、第三轮巡察组组成

学校党委设立3个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组织部、校园建设处)

  长:陈轲

副组长:潘端莲 李艳芬

巡察专员:王一杰 王一 刘解祥

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计划财务处、法学院)

  长:何猛   

副组长:秦巍 毕平平

巡察专员:高芳 党浩 李海燕

第三巡察组(巡察对象:机关党委、离退休党委)

  长:郑喜姣 蔡强

副组长:张长恒

巡察专员:侯堃 马静 杨华 马丹红 姚悦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电话:6898446068984461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被巡察单位办公区域内

(三)电子信箱:

dwxcz01@pub.btbu.edu.cn(第一巡察组)

dwxcz02@pub.btbu.edu.cn(第二巡察组)

dwxcz03@pub.btbu.edu.cn(第三巡察组)

(四)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巡察办公室

(注明:第xx巡察组),邮政编码:100048

欢迎广大师生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对反映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北京市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15